
文章引用自:https://www.cw.com.tw/article/5126389
主計總處公布全國租屋家庭約有近90萬戶,根據歷年「消費者物價房租類指數」統計資料,房租已經連續多年上漲,趨勢呈現長期走升。
為減輕租屋族負擔,內政部營建署規劃了「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調整下修申請年紀,讓在外租屋的學生族群也適用方案,不需要提供房東資料,降低申請標準及簡化手續,讓租屋族申請補貼更容易,期望可以減輕民眾房屋租金2至4成的負擔。
若執行成效良好,則持續辦理。
補貼條件及對象
補貼條件:已租屋者且符合下列各項資格。
租賃住宅所在地 | 平均所得金額 |
---|---|
台北市 | 5萬7,039元 |
新北市 | 4萬8,000元 |
桃園市 | 4萬7,931元 |
台中市 | 4萬6,416元 |
台南市 | 4萬2,690元 |
高雄市 | 4萬3,257元 |
金門縣 連江縣 |
3萬9,309元 |
其餘縣市 | 4萬2,690元 |
註:以112年度申請案為例,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以上金額,單位:新台幣。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整理:天下雜誌 |
補貼金額
依照租賃房屋所在地及租屋人身分(3級)進行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助2,000元至8,000元,補貼金額不得高於實際租金支出。
分級租金補貼金額表,點圖可放大。圖片來源:截自內政部營建署官網
符合補貼金額加碼身分之一,補貼金額依下列規定加倍,同時符合二種以上補貼金額加碼身分,補貼金額擇高補貼。
補貼金額以審查基準日(舊戶為本部營建署公告指定日;新戶為申請日)具備之條件為依據,補貼期間如有補貼金額加碼身分異動,不另行調整補貼金額,申請人得自行評估申請終止補貼後重新申請。若申請日後搬遷至其他地區,則重新審認補貼金額。
申請方式
以線上系統申請為主,如有不便線上申請者,透過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民間團體協助其線上申請。少數無法以上開管道線上申請者,則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至本部營建署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
補貼直接存入申請人帳戶,申請合格者,可回溯自申請日開始補貼。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線上申請步驟
輸入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等個資,點擊「登入」。
存摺、租賃契約等為必上傳證明,若有勾選「孕有胎兒」或「災民」須檢附相關證明,其餘證明文件不需上傳,系統將自動進行查核比對。
核對所有資料是否正確,若有不正確的需要修改的話點擊畫面最下方「修改資料」或「補上傳文件」,若資料正確,點擊「送出申請」將資料送出,申請案件送出後資料將無法修改。
步驟5、完成申請
線上申請教學手冊
公益出租人
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
租金補貼是租屋房客的權利,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房東也不得禁止房客申請,如仍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房客可以拒絕及主張無效。
若房東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並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可直接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並享有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捐減免優惠。
參考資料:內政部營建署
(整理:陳芊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