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懶人包 預售、中古屋影響一次看
文章引用自:https://fnc.ebc.net.tw/fncnews/house/161258
00萬元。
▌重點二:重罰炒作行為
部份建商利用內部關係相互買賣,製造建案成交量很大或其他行為影響交易價格或秩序讓房價呈現上升狀態,按交易戶(棟)數處罰,一戶一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可連續處罰。
▌重點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1.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
2.違反禁止紅單轉售規定。
3.違反限制換約規範。
4.違反禁止炒作規定被發現檢舉。
*檢舉人將違規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證」證據送到縣市政府檢舉,檢舉獎金比率為實收罰鍰的30%,每案獎金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重點四:新增管制私法人購屋
可分9項免經許可及6項需經許可情形。
A・9項「免經許可」
1.國公營事業或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2.買受不良債權擔保品或政府公開標售住宅。
3.參與法院拍賣買受房屋(法拍屋)。
4.經紀業買受瑕疵物件。
5.買受文化資產保護法的私有古蹟。
6.土地法第43-1共有人之間優先購買。
7.都市更新。
8.危老重建。
9.合建。
B・6項「需經許可」
1.供宿舍使用(不可超過員工人數)。
2.同一建案有5戶以上成屋且供出租使用。(職業租賃業者)
3.衛福機構場所使用,如:長照機構等。
4.合作社買受住宅,提供給社員共同使用。
5.合建、實施或參與都更危老。
6.其他經內政部公告之用途需經許可取得住宅,5年內不可移轉、讓與,避免私法人投資炒作住宅。
▌重點五:預售屋解約要登錄
想向建商提出解約程序,建商要在30日內申報並登錄資訊,登錄不實也按戶棟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修法後影響很大嗎?
修法後影響範圍一定是包含預售屋、新成屋和中古屋三部分,尤其預售屋市場。如果你是自住客,基本上是不會影響到,但像投資客、炒房團、代銷或是仲介業者,都會受到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和解約申報登錄這四項內容管制,這波抑制短線炒作,健全房市供需機制。可能影響利用高槓桿操作的中小型建商,面臨資金週轉問題,甚至爛尾樓的情形。民眾在選擇建商部份要特別上心!
▼(圖 / 賣厝阿明提供)
文章出處:東森財經新聞